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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髓0 吃喝币30 拜访TA的空间加挚友用道具 成都合江亭派出所缺勤民警徐兴利,警号071177,今晨7点半左右在市民租住的屋宇内,因解决报案人纠纷,暴打纠纷者。造成伤者左脸颊重大变型,口腔内膜严峻受损,吐血不止,当初卧床休息。处置民事纠纷的时候,民警执法能使用武力么?
此事何解?
实在我也是在中介手中租的屋子,其中一间外租出来,我跟租房客因为退房问题产生了纠纷,他打的110,而后我跟房客在争吵过程中发生了抓扯,说瞎话完全没有到动拳脚的田地,因为大家缭绕着一个拖把在拉扯。这个时候110来了,这个民警冲过来事件都没有懂得明白就对着我的左脸一拳,我让他记住这拳,他说他没有打我,是在“解决纠纷”。他所谓的“解决纠纷”的全过程就是给我了一拳,什么事情都没有做,这个就是民警解决纠纷的办法。然后我口腔流血,左脸高肿,痛苦悲伤不已。随后其中一个JC还叫我回去持续睡觉休息。
自己已上报锦江区*****局纪检处,但纪检处同志说没有“公平”的第三方在场,对我很不利。由于另外看到此事全进程的两人,一人是纠纷确当事人,与我有抵触,他打的110,所以他不会“公正”;另一人是与该民警一起出警的,是其共事。纪检处同道说此人完整可能不认,说基本不应用武力,而是在解决纠纷。
我要怎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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