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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廖曜中说,他不批准该女调至其分管的市法律支援核心,是因为这件事程序错误,作为分管领导,当时他对此事不知情。由此可见,这不仅仅是“程序”的问题,还波及权力的内局部配和纷争,局长的权威没有顾虑副局长的既得权力和体面,就导致了双方翻脸成仇并挨了打。假使被“调”职员不是要进其分管的部分单位,他恐怕也不会跟局长起抵触。这是一个很要害的问题。
这一事件存在相称水平的突发性和偶尔性,纵观评论,批驳的多,但认为正副局长相互打架也体现“进步”的也不少。粗心是副局长能够挑战局长权威,正阐明不是“一言堂”等等。
先来看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是局长万春生先动手,“还有人抱住我不让我还手,只能让他打”。有资历加入党委会的,必定是该局的党委委员即中心引导成员,局长先着手天然是由于副职敢挑衅本人的个人威望而情绪失控,而其余副职拉偏架“抱住他不让还手”,又从另外一个侧面折射出局长权威的不可侵略性——咱们有理由信任,假如不呈现这么一个“较劲”跟刺头的副局长,局长的“调人”举动会轻描淡写地实现,不论合乎不契合程序。
你说,这还算“先进”吗?
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在该局召开的党委会上,因为“进一个女干部”的问题打了副局长廖曜中。最新的新闻是两者已经“协定和解”(10月12日《南方都市报》)。
(义务编纂:吕阳)
我以为,这一次的“正副局长互殴”勾画出的是鲜活的权利生态,不半点提高可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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