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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花完后,“男友”带她出去卖淫
5月27日,李云才受检察院指派,帮助醴陵警方一起去广州寻人。因新闻有误,无功而返。7月3日,他们又前往广州,在当地警方的辅助下,找到了肖伟跟小芳。
审判进程让民警与检察官心酸不已。
目前,醴陵市检察院依法以强奸罪、先容妇女卖淫罪对肖伟作出了同意拘捕决议,并将黄某列为网上逃犯。
“女儿只来过一个电话,说自己在广州,想回来,然而回不来,怎么得了啊?”心焦的父母回拨从前,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小芳是在2010年10月通过网络聊天意识肖伟的,当时肖伟15岁,小芳13岁。在小芳看来,本人的家基本不能称之为家。除了贫苦外,“父母跟我有‘代沟’,很少交换,要么就是吵架。”小芳说。
13岁女儿失落,父母寻找未果
肖伟当时正打算着去江门“闯一闯”,于是将小芳一起带到了江门。两人以男女友人的身份住在一起,屡次产生了性关联。但一个多星期后,两人身上的钱用得差未几了,肖伟又没找到工作,只好找到了熟人黄某。
检察院还许诺,将承当小芳学习期间的全体膏火和生涯费。
同时,检察院对小芳启动了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首先是送去了2000元救助金。之后,与醴陵市教导局连接,赞助小芳重返课堂持续读书,并请多名老师帮小芳温习作业和进行心理辅导,为其下半年入学读书打下基本。
肖伟是未成年也要受到刑事处分?检察官说明,“强奸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年满14周岁存在刑事义务才能的男子”。
小芳是醴陵人,父母都是残疾人,家庭前提十分艰苦。
肖伟晓得黄某“是靠女人赚钱(组织妇女卖淫)”的,于是带着小芳前往黄某处卖淫。今年5月,小芳染上了性病,肖伟的母亲还带着小芳返回醴陵机密医治了半个月,之后又返回了江门,继承到黄某处卖淫,直到被拯救。
今年4月中旬,醴陵检察院的检察官李云才意外获知,年仅13岁的小芳失踪半年了,父母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还上过电视台寻人,但始终不女儿的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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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
15岁的肖伟(化名)带着13岁的小芳(化名)“私奔”到广东江门,钱用光了,肖伟就带着小芳出去卖淫,切实令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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