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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青年搭棚寓居寻找目的抢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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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5 21:23: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绥阳警方经由访问考察,懂得到在案发前多少天,曾有两名本地男青年在案发地邻近搭棚常设栖身,后来去向不明。警方敏捷组织警力,于7月30日晚在大路槽乡文星村将两人抓获。经审判,这两人叫李勇、余葛杰,二人平时好吃懒做,曾屡次密谋抢劫别人财物,于7月到郑场镇上坪村芋头窝搭棚寓居寻找作案目的。

  金黔在线讯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昨日,遵义市中级国民法院在绥阳对抢劫犯余葛杰进行公然宣判后,履行枪决。
  2008年7月29日,一村民在郑场镇上坪村一洞穴发明一具男尸。经查,该男子系该县郑场镇上坪村村民马某,生前从事摩托车营运。其家人称,马某于28日晚骑车去县城后始终未归。
  7月28日晚9点,村民马某驾驶摩托车从绥阳返回路过此地时,李勇、余葛杰用当时筹备好的木棒朝马某头部猛击,将马打昏倒在地上,随后两人又把马某拖往旁边的树林里,致其逝世亡后,两人抢走其身上现金20余元、手机一部、摩托车一辆。

  2009年,余葛杰因犯抢劫罪被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讯正法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裁决后,余葛杰向省高等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驳回保持原判。2010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决议对抢劫犯余葛杰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勇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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