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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本报汉中讯 (记者 胡毅)本报曾屡次报道过的青年男子黄伟在汉中市人民医院做完眼睑美容矫正手术后右眼失明、伤残6级,而汉中市医学会鉴定后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一事,日前有了新的进展: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汉中市人民医院赔偿黄巨人民币13.35万元,精神伤害抚慰金2万元。
1月13日,黄伟右眼要手术时,杨旭再次向黄伟索要1500元钱。黄伟因家庭艰苦不出这笔费用。1月21日,黄伟眼睑拆线后,右眼充血痛苦悲伤,什么都看不见了。从1月26日至30日,医院以黄伟眼睛不能应用抗菌消炎药为由停药5天。
同年10月31日,汉中市核心病院法医司法鉴定所认定:黄伟右眼角膜白斑,为6级伤残。
维权经由
2008年10月11日,汉中市医学会鉴定认为,黄伟右眼失明是手术后的并发症,不属于医疗事变。
2008年10月,黄永成、黄伟父子就这桩医疗纠纷将汉中市人民医院告上法庭,索赔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及后续治疗用度共计50.34万元。今年1月28日,汉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汉中市人民医院赔偿患者黄伟因病造成医疗费用等各项经济损失5.64万元。法院判决后,黄伟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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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黄永成、黄伟父子就这桩医疗纠纷将汉中市人民医院告上法庭。
2009年4月15日、2010年10月25日,陕西公平司法鉴定中央跟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央鉴定:汉中市人民医院对黄伟的医疗行动有过错,该过错与患者右眼盲目之间存在因果关联。
近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讯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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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8日,黄伟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1月30日黄伟父子要求出院。后又在汉中和西安持续治疗,但黄伟的右眼彻底失明。
汉中市汉台区汉王镇黑庙村男青年黄伟自幼患“先本性双眼睑下垂”症。2008年1月9日,到汉中市人民医院缴费住院筹备手术。主治医师杨旭称,医院要从延安请专家替黄伟手术,患者每只眼睛需另外收500元钱。1月11日,黄伟左眼进步行了手术。手术前黄伟给了杨旭1000元现金。
2011年8月22日,汉中市中级国民法院审理以为,患者黄伟因双眼上睑下垂在汉中市人民医院住院做上睑下垂改正手术,术后呈现右眼裸露性角膜炎,医院在诊疗进程中未实行相干告诉任务,对患者病情检讨、会诊、察看不迭时,具备一定错误。但患者病情尚未恢复却请求出院,且出院后未做正规治疗,贻误医治机会,终极导致右眼角白斑构成致右眼盲目,其本人也存在必定过错。遂作出终审裁决,判令汉中市人民医院抵偿黄伟丧失费、精力侵害安慰金共计15.35万元。法院当庭罢黜了黄伟应累赘的1810.2元案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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