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11-10-23
- 最后登录
- 2011-10-31
- 阅读权限
- 70
- 积分
- 1452
- 精华
- 0
- 帖子
- 476
 
升级   22.6%
|
(义务编纂:马冬)
李启红的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跟弟媳林小雁,以及原中山公用事业团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谭庆中等10名被告人一起听判。除李启红外,其余被告人分辨获刑两年到七年不等,众被告人均未当庭提起上诉。
广州市中级法院以内幕交易罪、泄漏内幕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金2000万;以纳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10万元。两罪并罚判处履行有期徒刑11年。宣判后,李启红辩称有自首情节,以为判决过重,并当庭痛哭。
本报综合报道
原中山市长李启红 涉内情交易获刑11年
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而“落马”的原广东中山市市长李启红,27日上午一审获刑。法院裁决认定:李启红及其支属应用从中山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地方取得的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投资股票市场并盈利1983.2万元。2006年至2010年,李启红还利用担负中共中山市委副书记、中山市国民政府市长的职务方便,为别人攫取好处,涉嫌行贿港币40万元、人民币1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