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11-10-23
- 最后登录
- 2011-10-31
- 阅读权限
- 70
- 积分
- 1121
- 精华
- 0
- 帖子
- 383
 
升级   6.05%
|
■说明
购卡人购买记名预付卡的,不得通过电话、网络等非背靠背方式申办跟领取。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000元以上人民币,个人一次性购置预付卡5万元以上人民币时,应通过银行转账方法购买,不得应用现金。预付卡按实收国民币资金等值发行,不得折价或溢价发行。
征求意见稿规定,记名预付卡,也就是记录持卡人身份信息及相干购卡信息的预付卡可挂失,可赎回,但不得设置有效期。而不记名预付卡不能挂失,可设置有效期。有效期不少于3年。用于小额快捷支付领域的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类芯片预付卡可不挂失,可设置不少于3年的有效期。
征求意见稿规定,预付卡是指发卡机构采取磁条、芯片等技巧以卡片、密码等情势发行的预付价值,包含但不限于磁条预付卡、芯片预付卡(含电子现金、电子钱包)、具备独一身份识别性质的密码、串码、图形、电子信息、生物特点信息。如超市必定金额的购物卡等,均在预付卡范畴内。
昨日,央行宣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治理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为5000元。此外,购卡人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含)以上时,应使用实名。单位、个人于2011年11月5日前能够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倡议反馈给中国人民银行。
(义务编纂:张永福)
购物卡也算预付卡
不记名卡限额1000元
记名卡须面对面购买
个人代理他人购买预付卡,或将有所限度。征求意见稿划定,个人署理别人购买预付卡的,发卡机构应采用公道方式确认代理关联的存在,代办办卡每次最多5张,天天不得超过2次。
记名卡可挂失可赎回
征求意见稿要求,购卡人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含)以上时,应使用实名。发卡机构应该辨认购卡人身份,登记身份基础信息,核查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在预付卡金额方面,征求看法稿指出,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为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支卡资金限额为1000元;用于小额疾速支付范畴的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类芯片预付卡资金限额为1000元;存在向发卡机构为客户开破的网络实名个人支付账户充值功效的充值卡资金限额为100元。
征求意见稿请求预付卡严禁以下充值行动:记名预付卡向不记名预付卡充值;不同发卡机构发行的预付卡之间彼此充值;充值卡以外的预付卡向网络支付账户充值;预付卡向银行账户充值、转账;预付卡和单用处预付卡之间相互充值;电话卡、挪动充值卡、公交卡、游戏点卡向预付卡充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