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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各区县、各学校进一步标准学校红十字会的各项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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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4:06: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局表现,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总会、教育部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矩》的规定,在校学生由自己申请,校红十字会同意,均可成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同时划定青少年会员按年度,被迫缴纳会费、数额不限,准则上不超过5元,由学校红十字会收缴。但针对近期局部家长质疑,西安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强调各级学校红十字会组织一律不得收取红十字青少年会费,对已经收取的学生会费一律予以清退。同时,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近期已结合下发文件,请求各区县、各学校进一步标准学校红十字会的各项工作,在增强学校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同时,坚定杜绝向学生收取会费景象的产生。


西安市教导
(义务编纂: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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