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11-10-23
- 最后登录
- 2011-11-2
- 阅读权限
- 70
- 积分
- 1222
- 精华
- 0
- 帖子
- 397
 
升级   11.1%
|
火势很大,邱健赶快抱着弟弟下楼。但租住在该楼房上层的河南人吴某可怜被烧死,还有湖北人张某经治疗无效死亡。屋主屋宇遭遇的侵害,经鉴定直接丧失共计国民币4.04万元。
今年刚满18周岁的邱健,湖北省利川市,随父母在温岭打工多年。今年7月17日中午时候,邱健在位于温岭市三星大道852号二楼西面间的租赁房内,为给他3岁的弟弟邱杭洗澡,用“热得快”在塑料盆内烧烫水。不久他抱着弟弟外出,去了就在邻近的他母亲住院的病院。当时他以为会很快回来,就分开了烧水现场,后来就忘却了烧水的事。大概1个多小时后回到租住处的二楼,仍是没有回想起烧水的事,也不回到烧水的现场(二楼租赁的房间共有2间),未几他就听到有人大喊起火了。
(义务编纂:徐昊)
法院认为,被告人邱健在应用电器时,因忽视粗心以致产生火灾,致2人逝世亡,局部财产损毁,其行动已形成失火罪。
经消防部分认定,起火起因是因为“热得快”在烧水时长时光无人照管,塑料盆内水烧干后,“热得快”干烧引燃塑料盆及四周可燃物,引发重大火灾。
邱健已抵偿给两被害人家眷总计4.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