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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讲堂第五讲——我该不该把存款跟屋子还老爸? - 成都吃喝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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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21:48: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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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髓0 吃喝币741 拜访TA的空间加挚友用道具 前面给大家讲的都是两口子之间的财产纠纷
今天给大家讲一个对于父母子女间的案例
【案例摘要】
再婚的父亲请求女儿交出代为保管的财产,

女儿则因不信赖继母而谢绝交还。
9月25日,江西省新干县国民法院调停了该起财产纠纷案。
【案情回想】
1998年6月,原告阮某妻子逝世时,被告将其10万存款交给被告(其女儿)保存。
2002年3月,原告意识了当初的妻子,并结为正当夫妻。
2004年9月,原告委托被告把原有住房卖掉购置了现住屋宇。
2009年2月,原告向被告索要存款及购房手续时,被告不予返还。
2010年7月,原告将被告知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其10万元存款及购房手续。
【律师发问】
童鞋们,你们怎么对待案件中女儿的做法呢?支撑仍是反对?起因何在?你们感到是否该裁决返还呢?(法院判决成果将在5月28日颁布)(急不可待想晓得谜底的童鞋能够直接拨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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