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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那个连撞四车的孙伟明被判死刑了,个人感到有点过了,我以为逝世缓或者无期都能够,究竟性命宝贵,大家也都喝过酒,酒后有时候本人做啥都不晓得,主观上兴许他并必定要开车,然而无意识中就把车开上了,个人认为应该给他一个机遇,比拟之下,那个跑车撞死人的家伙赔了100多万就判3年,我才觉得少了呢,当事人在苏醒状况下,明知可能造成其余职员伤亡而持续为之,这才应当重判。
逝者安眠,既然已入土为安,那么何必又要扯上一条生命呢,岂非把孙伟明杀了就能抹去逝者家眷的伤痛跟带来的成果吗?
以上只是个人见解,大家探讨一下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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